早教要办什么许可,有什么好的早教英语书籍?
我家大睿哥已经6岁了,英语阅读和口语还算理想,当然每人标准不同,我家不是当母语启蒙所以我的标准也不算严格哈.
记得我家开始启蒙时主要用的儿歌,整个super simple song和pinkphone带舞蹈视频的资料,其中像baby shark 、sweet dream、I am a happy banana 之类的睿哥都很喜欢反复看了一个多月,时不时还会哼出来。我当时就想,嗯先以儿歌律动方式磨耳朵也不错,当时也是佛系态度不想干预太多以免适得其反,就把之前的廖彩杏第一阶段书单里的毛毛虫和棕熊拿出来给他读,这个时候他已经对这些英文绘本很感兴趣一点也不排斥,毛毛虫又反复读了一个多月,就是下面这本:
现在再往回看,如果整理一下学习英语的方法,顺序应该是:
0-2岁儿歌律动磨耳朵,super simple song 和火狐pinkphone为主;2-4岁从日常生活英文输入,加入简单绘本阅读,绘本可以从洞洞书入手,逐渐进到razAA 4-6岁绘本进阶阅读。进阶RAZ A-F...当然市面上有很多英语学习产品,牛津树,海曼尼,吴敏兰,培生分级等,我做了如下图上整理可以参考一下。
孩子几岁开始早教最合适?
婴幼儿的早教从出生就应该开始了。婴幼儿时期是孩子神经系统发育最快、各种潜能开发较为关键的时期,因此越早早教对孩子越好。
如果条件许可,家长可以选择正规的早教机构对孩子进行系统全面的早教。通常,早教中心的接收范围是六个月到三岁的宝宝,一般将近一岁左右去是最好的阶段。
怎样申请职业教育培训资质?
办理流程:
一、了解资质申办前置条件
主要是指机构所在城市当地政府主管部门下发的关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申办的文件。这个可以去当地政府网站查询或者去当地教育局\政府政务中心去咨询了解。
以陕西省西安市为例。根据西安市教育局2018年8月10日印发的《西安市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 ,可以看到具体要求包括:
二、寻找合适场地
1、使用性质:商用。你所选择的场地,其使用性质最好为商业用地。如果是工业用地,那在签订租赁协议前务必要确认工业性质用地是否可以用来举办教育培训机构。这里需要特别说明:如果是打算开办民办幼儿园,工业性质用地是绝对不行的。
2、楼层:少儿教育培训机构、早教、托管、以及幼教等,不能租赁3层以上(不含3层)的场地。(有些地区要求是5层以上),建议咨询当地教育主管部门;
3、消防安全:无论是投资人自有场地还是租赁场地,首先该场地是已经通过了消防部门的安全检查和验收(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检查验收报告)该报告需要作为合同附件附在附在租赁合同后面。
4、场地装修平面图及效果图:在完成场地租赁后,投资人需要尽快拿到场地的原始平面图,并完成机构的装修平面图和效果图(有些城市的要求资质申办资料中要包括装修平面图和效果图)。
三、机构名称核准
营利性质的教育培训机构去工商局申请,如果是非营利性质的教育机构,则去当地的民政局申请。
四、提交申办资料
1、申办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资金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注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注明捐赠热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好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人员组成名单。
6、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7、校长、教师、财务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五、办学消防验收证书:
教育培训机构的消防验收:机构装修完成以后,一定要进行机构的消防验收,确保机构的各项硬件是符合消防安全的。(通过检查后消防会出具消防检查验收报告),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二次消防验收 办学消防许可证不等于场地原本消防许可证,是专门的办学消防许可证
深圳市教育局校外培训管理办法?
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规范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促进教育培训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民办教育管理若干规定》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教育培训机构是指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非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
第三条 教育培训机构在取得办学许可证后,须依法到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设立财务账户,领取机构代码证,刻制公章,方可办学。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审批设立教育培训机构后告知市教育行政部门。
第四条 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件悬挂于办学场地明显位置,向社会公示。
第五条 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成立董事会或理事会决策机构,成员由举办者、机构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理事长、理事或者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董事会或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六条 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党群组织。
第七条 教育培训机构的每个培训项目应当配备与办学规模、办学层次相适应的专任教师。教育培训机构专任教师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可向市教育行政部门申报。
第八条 教育培训机构招聘教职工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为教职工购买社会保险和安排年度体检,建立教师人事档案,面向青少年培训的还应当建立教师师德师风档案。
第九条 教育培训机构聘请科教文卫类外籍教师,应当持有外国专家管理部门审批签发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并符合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公安部门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条 教育培训机构应当确定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主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面向青少年的培训机构,其安全责任人应当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的安全培训并依法取得相应证书。
教育培训机构开设食堂的,应当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住宿的,应当配备相应的住宿条件和宿舍管理人员,建立住宿管理制度,保障学生住宿安全。
第十一条 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场所装修的,应当依法办理消防安全合格证明、环保检测合格证明。
第十二条 面向青少年的教育培训机构,应当与学生监护人签订培训协议,建立与家长联系的制度,发现学生未按时到校学习或缺课的,应当将情况告知学生家长,并定期向家长告知学生学习情况。
第十三条 面向青少年的教育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与中小学联合办学、办班,不得以各类培训成绩与义务教育入学为名进行虚假宣传,不得有上新课、赶进度等加重中小学生学习负担的培训行为。
教育培训机构违反前款规定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通报,并确定当年年检为“不合格”。
第十四条 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教学管理制度,配备教学大纲和相应的教材。
第十五条 教育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报教育行政部门和物价部门备案,并将收费项目及标准悬挂于收费处明显位置。
第十六条 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每年度进行一次财务审计,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审计结果由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年检情况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教育培训机构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不得抽逃或挪用,不得跨年度收费;收取生均年度学费在2万元以上的教育培训机构,每学期(每半年)应当将学费使用情况报教育行政部门。
第十八条 出资人在机构的办学结余中取得回报的比例,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经过董事会或理事会决议,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教育培训机构在接到退费申请或退费投诉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退费比例按《广东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分教点的办学条件不得低于相应教育培训中心的条件,分教点设立前应当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分教点应当由机构全额出资,不得对外加盟、出租。
教育培训机构违反前款规定设立分教点的,当年年检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教育培训机构根据《深圳市教育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深教〔2012〕337号),在取得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办学许可一年后,申请跨区域办学的,应当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市教育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征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跨区域办学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注销原机构的办学资质。
第二十二条 教育培训机构与中、高等院校联办学历教育的,应当按规定经过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到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教育培训机构的层次、举办者、出资人、开办资金、名称、法定代表人、办学场地、办学范围、理(董)事会成员等项目的变更,应当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核准,并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四条 教育培训机构不得超范围办学。
第二十五条 教育培训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实事求是,不得夸大其教学效果和师资,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 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在每年1至3月报送年检材料。未按时报送年检材料的,年检结果按“不合格”确定。
第二十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将教育培训机构上年度年检结果、当年新设立培训机构情况及分教点情况于年检结束后通过媒体或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八条 教育培训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参加教师节先进评选的,与公办学校及其工作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相关规定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计入年检结果;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取消其办学资格。
年检结果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连续三年年检结果为“基本合格”的,第三年确定为“不合格”。
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自2014年1月1日起实行。
关于【早教要办什么许可】和【有什么好的早教英语书籍】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热烈欢迎大家留言讨论,我们会积极回复。感谢您的收藏与支持!
发表评论